离婚协议已签,但财产分割不服怎么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判决不服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且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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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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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拟订离婚协议,财产协商分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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